我是法人但不是老板出了问题有事嘛

日常商业活动中,我们能接触到形形式式的企业单位,想知道这个公司的老板是谁,一般都会查看营业执照上“法定代表人”一栏,认定此人就是该公司的老板。大部人都会人认为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,自己就是老板,法定代表人自然就应该是自己来担任,其实并不是一定要这样的。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企业,其实际出资人或者股东并不担任法定代表人,而是聘请职业经理甚至或者由公司的一些高层挂名企业法人代表人,为什么会这样呢?

非自己参与经营的企业做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

我们先了解一下这几个概念

法人: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法人是组织,而不是我们意识中的“人”,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。

法定代表人: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。这就是我们意识中的“人”,这个人有权代表法人(常见的公司)从事民事活动。有时候会有人说自己是法人,这说法不准确,虽然知道他想表达法定代表人的意思。

法人代表:指法人授权给某人去办理某些事项的代理人,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去办事的这个人,是可以随便换的。

实际控制人:指此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,但通过投资关系、协议或者其他安排,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,这个人可以是我们意识中的自然人,也可以是公司、组织。

非自己参与经营的企业做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

我们再了解一些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

风险一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:“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,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,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,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。

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,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过错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,是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,如果你仅仅是挂名做法定代表人,对企业的经营不熟悉,但是方方面面都需要你的盖章签名,造成的损失是可能需要负责的。

风险二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,损害债权人利益的,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可见,这个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,存在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(目的可能也是转移财产)等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,法定代表人是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,可见法定代表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性。

非自己参与经营的企业做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

风险三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某些涉及单位犯罪的罪名中,规定除了对企业单位进行处罚外,还可能追究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”的刑事责任,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人,基本上首当其冲的。

可能涉及的罪名比较常见的有: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、偷税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骗取贷款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金融诈骗罪、侵犯知识产权罪、扰乱市场秩序罪等。

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都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,那就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是处于放任状态,刑事责任在所难逃。所以有些人挂名做法定代表人,莫名其妙的被刑事拘留了就是如此。

非自己参与经营的企业做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

风险四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》第三条: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:

(一)乘坐交通工具时,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

(二)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;

(三)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

(四)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

(五)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

(六)旅游、度假;

(七)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

(八)支付高额保费买保险理财产品;

(九)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、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。

被执行人为单位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、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。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,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。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,应予准许。

所以当企业作为被执行人,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后,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是直接受影响的。限制消费、出行受影响、影响子女就读就业等。

非自己参与经营的企业做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

“和对方签订免责协议,说明本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,约定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,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。”这个想法是美好的,但是这个约定对外人来说是没用的,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法定的,一纸协议还想对抗法律吗?

作为创业者,法定代表人责任是重大的,需要谨慎考虑人选,并让其全心投入经营,把控风险,正确决策。如果一些人给你一笔小工资,让你做法定代表人却不需要你经营,偶然出面签字就好,虽然挂个法定代表人似乎很帅,但我建议,如不是自己参与经营企业就不要挂名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原创文章作者:满路 香,如若转载,请注明来自百香果号:https://bxg.huangjinbaixiangguo.com/article/81621.html

(0)
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
满路 香的头像满路 香
上一篇 2022年5月6日
下一篇 2022年5月6日

网友常看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